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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山东财经大学朱德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批准号15BSH047),2018年6月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

      最终成果简介:

  一、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本项目的研究目的是以现有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为考察对象,系统评估现行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程度,全面梳理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存在的问题,设计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提出改革完善的具体措施。

  本项目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当前,由于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上正处在构建过程中,作为改革指导的相关理论亦不充分,因此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亦需理论上的完善与创新。而本项目对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般理论研究,以及对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分析等等,都是理论性较强内容,所以,本项目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和“保障民生”的大背景下,改革和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制度体系上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可以极大地避免因农民工身份和社会保障缺失而引起的社会矛盾,从而为改善民生、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背景下进行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具有了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一)基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研究方法,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之间的博弈、保障对象之间的博弈以及政府和保障对象之间的博弈问题。

  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之间的博弈,包括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以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博弈。首先,由于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博弈中,地方政府存在利益冲突和机会主义倾向,中央政府在财政等社会保障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地方政府保障资金等资源申报的过程中引入审核、监督和惩罚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引导财政资金等社会保障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地分配使用,有效实现社会保障的宏观目标。其次,在争取中央政府社会保障资金资助时,由于容易混淆真正贫困的地区和不努力增加收入的地区,致使各地区的潜力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或资源的分配效率和使用绩效大大降低。因此需要中央政府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以较大的概率对地方政府的申报、征税等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最后,分析了为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中央政府应综合考虑地方政府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力、努力水平、工作绩效以及外部环境变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进而为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通过对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保障对象之间的博弈以及政府和保障对象之间的博弈分析,解释了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奖懒罚勤”和由此导致的“贫困陷阱”等弊端。并指出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依靠政府的干预。

  (二)基于调查数据,统计分析了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整体状况,并实证检验了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的影响因素。

  基于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实证检验表明,目前我国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比例偏低,农民工享有社会救助机会有限。农民工收入水平低、工作变动频率、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水平等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农民工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满意度评价及其参保行为;农民工对医疗保险缴费水平、报销比例、医疗服务与药品报销范围以及报销手续等制度设计的满意度评价不高,在相当程度上限制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行为;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异,则直接影响到农民工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三)基于TOPSIS综合分析法,进行了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的测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经济融合、文化融合、社会融合和心理融合四个维度,运用TOPSIS综合分析表明,目前我国农民工社会融合程度较低,不平衡问题严重。农民工社会融入主要依赖就业、收入水平等经济因素,而其风俗习惯、社会关系、价值观念等并没有发挥明显的促进作用。即使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的户籍从农村户口转变为非农户口,农民工也不一定能够融入当地居民的生活群体中。

  (四)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原因分析。目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民工社会保障面需要拓展;农民工社会保障项目存在缺失;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尚不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农民工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二元结构导致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城乡分割;城市内部出现“市民——农民工”新二元结构;社会风险增多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障压力;政府间社会保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社会保障需求表达渠道和公共决策机制尚不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执法效果有待完善。

  (五)设计了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的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提出系统的、近期目标与远期谋划相结合的具体改革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与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着眼于长期和近期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地逐步推进。从近期来看,可以根据农民工就业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分层次、分类别保障机制。从长期来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的根本出路。并有针对性提出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10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树立科学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理念;明确政府社会保障事权并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增进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需求表达渠道;规范农民工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研究结论既有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建议,也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对策;既有解决目前难点问题的“治标”措施,也有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治本”手段;既有宏观面上的研判,也有微观地、对具体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完善的对策建议。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本选题虽然从事的是应用研究,但为了使所提出的对策更加科学、合理,所提出的建议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本项目也非常重视应用研究所必备的理论基础分析。选题对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般理论的分析,以及对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分析等等,其理论性都较强。所以,本选题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同时,本项目本着“标本兼治”和抓主要矛盾的原则,并结合我国实际,设计的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思路,以及提出的系统的、近期目标与远期谋划相结合的具体改革对策和建议,可以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因此,本选题研究的应用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接近一半。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生活和工作。因而,进行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具有了更加积极的社会影响和较强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作者:朱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