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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始创新的决定因素与影响效应研究

  山东大学李长英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企业原始创新的决定因素与影响效应研究》(批准号14AJL008),2018年6月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

  最终成果简介:

  一、主要内容与主要观点

  本项目重点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决定因素与影响效应”展开研究,把企业技术创新的决定因素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效应结合起来,着重分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激励机制以及产出效应,并且分析企业技术传播的途径以及所导致的社会福利效应。

  据此,本项研究力求把理论研究与现实剖析结合起来。首先,我们通过数理模型,从理论上分析了企业的创新动机。但是,考虑到一旦企业研发成功,那么技术拥有者既可以自己使用其新技术也可以转让其新技术,但是无论采用那种形式,技术拥有者都会获取相应的收益,这些收益的多少又会反过来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因此,我们不仅直接从理论上研究了企业的创新动机,而且通过分析企业的技术转让行为间接地研究了企业的创新动机。然后,我们结合所收集的数据,对影响中国企业或区域创新的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

  1. 理论研究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技术转让

  (1) 企业技术创新

  我们建立了数理模型,从理论上分析了多产品垄断企业的创新行为、双边平台企业的创新决策,以及政府的创新激励政策如何影响企业的创新行为。关于多产品垄断企业的创新决策问题,企业的创新投资既体现于产品种类的最优选择又体现于每种产品质量的内生确定。我们的研究发现,相对于社会最优而言,垄断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少;政府对企业的固定成本补贴无法引致社会最优结果(即产品种类及每种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均可达到社会最优),但是却可以引致社会次优结果(产品种类和每种产品的质量可以达到社会最优,然而每种产品的价格却过高)。关于双边市场中平台企业的创新动机,创新投资旨在提升平台的服务质量;然而,企业的创新动机主要取决于平台对广告商和消费者利益冲突的权衡。研究表明:相对于社会最优而言,当平台既向消费者收费又向广告商收费时,均衡条件下平台的服务质量和广告量均过低;但是,当平台只向广告商收费时,均衡条件下平台的服务质量和广告量却都可能过高。关于政府的创新激励政策如何影响企业的创新问题,我们发现,企业是否进行技术创新取决于其技术创新能力,不同的创新激励政策对于企业创新的激励作用差异较大。我们的研究不仅丰富和拓展了相关领域的研究,而且所得结论具有较好的政策参考价值。另外,我们的理论研究成果还可以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分析框架。

  (2) 企业技术转让

  关于企业的技术转让问题,首先我们分析了一个非生产性的技术拥有者如何向一个上游企业转让其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研究发现,当技术革新程度比较低且上游企业讨价还价能力比较弱时,技术转让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及社会福利受损,这是因为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单位产出费导致企业在确定价格时产生了成本加成效应。其次,我们利用一个双寡头Stackelberg竞争模型,比较分析了一个非生产性的技术拥有者是通过纵向兼并还是通过技术转让来转化其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研究表明:第一,当技术的创新程度较高时,技术拥有者将先纵向兼并跟随企业后向先行企业转让技术;第二,当技术创新程度较低时,技术拥有者将同时向两个企业转让技术。第三,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纵向兼并有益,而技术转让有害,这与我国政府偏好技术转让的态度相反。

  2. 实证检验中国企业的创新动机

  为了实证检验中国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我们首先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引入企业创新模型,发现企业的多市场选择弱化了本地规模经济对需求的引致功能,但是却增强了异质需求对创新的互动学习效应,并且利用2005年和2012年世行对中国企业的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上述推断。因此,本土创新企业应该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其次,我们实证检验了企业融资对其技术创新的影响。结合2012年世行对中国企业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表明,融资渠道越多、融资结构越分散的企业其创新动机越强,并且内部融资主导型企业这种特征更加明显。利用中国工业企业2005-2007年的数据,我们分析了非正规融资对中国制造企业产品创新强度的影响。研究发现,非正规融资能够缓解企业创新的融资约束,降低小企业创新与融资信息的非对称性,且在企业缺乏现金时能够替代现金以平滑研发波动,因此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活动。另外,利用中国2005-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数据,使用负二项模型,我们实证检验了企业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第一,自主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发明专利申请量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技术引进对新产品研发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但对发明专利申请量没有显著影响;第二,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对创新产出的共同影响显著为负,即技术引进能够弱化自主创新对创新产出的贡献,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之间为替代关系,这一结果警示我们,过度依赖技术引进容易使企业形成路径依赖从而抑制自身的创新能力。

  3. 计量分析政策性因素与中国的区域创新

  政策性因素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重要影响,虽然既有文献已经做了许多颇具价值的研究,但是关于政策性因素对区域创新能力影响的研究却显得不足。因此,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政策性因素影响区域创新能力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从政府领导人更替层面,讨论了领导人更替所带来的政策激励作用(或政策不确定性)对区域创新能力所造成的影响,同时进一步分析不同的更替形式对区域创新能力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其次,从政府科技补贴强度层面,研究了中国政府的科技补贴政策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且比较分析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情况。结论表明,地方政府科技补贴强度与区域创新能力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倒U型关系,这意味着如果政府支持强度超过某一临界点,那么就可能会落入“补贴陷阱”;倒U型关系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在东部地区表现得较为显著,而在中西部地区中则并不明显。最后,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角度,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黄三角战略)为例,采用2005~2013年的县级数据和Tobit回归模型,实证研究了政府主导型的地区发展战略所带来的创新效应。结果表明,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地区创新存在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但这一影响作用事实上并不显著。

  二、主要对策建议

  1. 努力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因为目前中国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之间已经表现出了相互替代的特征,所以从长远来看,企业应该强化自主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努力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尽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模式转变。为此,应该着力提高企业学习能力,增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能力,充分发挥所引进技术的溢出效应,力争通过模仿创新促进原始创新。并且,尽量引进真正先进的技术。虽然随着中国企业竞争能力的日趋增强,国外企业转让先进技术的意愿迅速减弱,但是我们可以利用中国的市场规模优势,诱导国外企业转让其真正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技术,再鼓励、引导本国企业充分消化、吸收、利用所引进的先进技术。

  2.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应该谨防补贴陷阱

  创新驱动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所以创新过程往往面临着市场失灵的困扰。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为了弥补这种因市场失灵所造成的创新动力不足,政府往往对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但是,创新补贴应该谨防“补贴陷阱”。究其原因是,随着政府补贴强度的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很可能会减少,从而产生“挤出”效应,导致实际研发投入总量不足;另外,给定财政资金的总量,创新补贴强度的加大意味着用于其他公共项目财政支出比例的下降,从而影响教育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投入的强度。然而,创新过程显然离不开其他相关“软硬件”条件的支持。因此,如果补贴强度超过某一合理的上限,可能会对创新产出产生负面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创新“补贴陷阱”,政府应该合理把握创新的支持力度,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并且努力培育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市场环境。

  3. 充分发挥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的创新驱动作用

  截至2014年7月,以国家级新区、改革试验区、区域发展规划等为主要形式,我国共有80余项区域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是否推动了地区创新,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区域创新。为了充分发挥这些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的创新驱动作用,应该以改革为抓手,加大各级政府和各种政策的协同力度;加强对区域创新活动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积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并且培育有利于区域创新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作者:李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