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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错配分析框架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

  济南大学邢乐成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基于金融错配分析框架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编号:13BGL037)免于鉴定,顺利结项。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邢乐成教授带领团队成员潜心研究,广泛调研,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先后有5篇文章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其中有1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项目阶段成果在2014年4月被山东省政府领导作出明确批示,并交由山东省科技厅负责办理。另一项阶段成果被《经济内参》(内参)2013年75期刊用并进入国家决策。

  一、项目的创新点体现在:

  1、提出了金融制度边界的理论解释

  金融制度边界的决定是制度金融理论的重大问题。该项目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集合的分析框架,提出了金融制度边界决定的理论解释。基本观点是:把全体融资需求人看作一个集合X,金融制度供给只能覆盖一部分称为集合A,它为集合X的一个子集。集合A称为制度集,其边界称为金融制度边界,集合A外边的融资需求人,即集合X-A为制度无法提供资金的融资需求人。中小企业融资难指的就是中小企业作为融资需求人被排斥在集合A之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是要缩小集合X-A,其路径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改革和完善现有的金融体系以扩大金融制度的边界,提高商业金融的包容性,下沉和延伸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在集合A之外构建新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方向就是发展普惠金融,用普惠金融理念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和间接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金融制度边界理论的提出,虽然只是描述性的,但它基本上给出了一个决定金融制度边界扩大或缩小的理论解释,不仅丰富了制度金融理论和中小企业融资理论,更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找到了理论渊源和逻辑起点。

  2、构建了中国普惠金融的运行体系

  普惠金融体系是对现有商业金融体系的扬弃和反思,它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实现金融服务的均等化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构建设想:一是构建普惠金融法律体系。在法理上从强调金融的整体性安全和秩序稳定,向强调金融的社会责任、伦理性和可持续性转变,尤其需要重视法律的正向激励功能;二是构建普惠金融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基于互联网的技术支撑,基于征信系统的数据支撑,基于社会信用的环境保证和基于政府背景的担保体系支撑;三是构建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建立起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小银行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等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这其中尤以发展小银行金融机构最为重要,本质上是通过小银行金融机构的技术和营销创新,降低享受金融服务的门槛,提高金融的包容性。四是构建普惠金融客户体系。普惠金融的实质就是为传统金融或正规金融服务体系之外的广大中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和低收入阶层提供可得性金融服务;五是构建普惠金融监管体系。应从法律上把各级政府确立为普惠金融的监管主体,赋予其相应的监管职责,真正在审慎监管的原则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层监管体制。

  二、成果的价值

  金融制度边界的决定是制度金融理论的重要问题,更是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理论渊源。该项目基于集合的概念,提出了金融制度边界的理论解释,这一理论解释为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提供了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现有的融资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该项目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治标”和“治本”之策。所谓治标之策,就是扩大金融制度的边界,对现行的信贷政策、利率政策、财税政策、监管制度等作出“微调”或“改良”,提高商业金融的包容性;所谓治本之策,就是用普惠金融理念建立全新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体系。以上措施既能从当下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又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

  三、社会影响和效益

  1、项目阶段成果被《经济内参》刊用并进入决策

  项目阶段成果被经济日报社《经济内参》(内参)2013年75期刊用,题为《济南大学教授邢乐成建议——以“普惠金融”理念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该成果得到国务院重视,国务院国办发(2013)67号文采纳了该成果的若干建议。采纳的建议文字是:“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稳步扩大企业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等,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影响。

  2、项目阶段成果被山东省政府领导批示并进入决策

  2014年,项目阶段成果《关于建立山东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议》提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确定为2014年重点督办建议,山东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并交由山东省科技厅负责办理,省科技厅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处理,从山东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拿出2.6亿元,设立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共支持创投机构14家,带动社会和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投资20多亿元。同时,采取市场化运营、政府逐步规范的思路,鼓励以市级政府为主体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全年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50多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作者:邢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