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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江北运河对区域农业发展的影响

  运河是我国历史上的重大水利工程。古人开挖运河的目的是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客观上引起了农业水资源和区域水环境的改变,对沿线土壤、植被、农业生产结构乃至农民生活方式都产生过很大影响。

  正面效应

  作为人工河道,运河本身具有灌溉和排水的功能,有些河段在改善区域水环境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明清时期,江北运河沿线出现了许多湖泊,有人工开辟的水柜,有因运河或其他河道下流不畅潴水而成的淀泊。湖泊对区域水资源调节有重要作用,水产、湖产使农作物种类多样化,为农民提供了乡村之外新的生存空间。

  运河的某些河段对农田有淤肥的作用。明清两朝十分重视在运河沿线、相关水利设施周边及荒滩地种植柳树及其他林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林木种植和管理的制度,运河沿线一度林木葱郁,形成了绿色廊道。这对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重要作用。

  运河作为南北交通大动脉,带动了沿线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引起了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牵动了重农轻商的观念渐变。明代商人从南方贩运棉布到北方,同时在北方收购棉花运往南方,由此刺激了北方运河沿线农民种植棉花的热情。在鲁西北的不少州县,棉花成为主要农作物,粮食消费则主要依赖于市场。另外,运河沿线农民大量种植烟草、林果等,改变了单一种粮的生产结构。“居民弃农趋贾,城市幅凑”,“小农去而贩,大农去而贾”,是江北运河沿线的普遍现象。清代有人说:“未有运(河)以前其人朴而愿,有运(河)之后其人文而靡。今则佻而诡。”朴愿是农民的品格,而文、靡、佻、诡是商人的特质。运河区域民众由朴愿向文靡的转变,是传统农业社会发生变革的征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表现。

  在运河沿线城市与乡村的经济往来中,出现了频繁的人口流动。基本趋势是乡村人口流向城市,这些流动人口又时常回归乡村,并将自己在城市中的积蓄带回乡村。有的城市工商业者回原籍或在经商地落籍、购买房产,成为经营地主,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靠近运河的乡村,农业发展水平普遍高于远离运河的地方。再生产投入是传统农业发展的关键,商业的繁荣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运河沿线的农业由此得到了更多的投入。

  负面效应

  在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运河通航代价也是非常沉重的。明清江北运河沿线水灾比较普遍,成因也颇复杂。首先,江北运河的各个河段,都出现过程度不同的决口泛滥现象,有的河段水灾十分严重。其次,运河将自然河道截断,造成区域排水不畅而引发水灾。其中以鲁西北运河以西地区最为严重。运河将大清河、徒骇河、马颊河等自然河道拦腰斩断,使诸河上游山洪坡水无法东排。地方官员害怕冲毁运河,严禁该区域挖河排水,造成运西诸州县长年积水为灾。再次,明清时期黄河泛滥之灾遍及苏北、鲁西、豫西及皖南各地,扬州附近的里下河区域也不能幸免,黄河水灾波及范围大,破坏力强,是运河区域最严重的水灾。

  黄河泛滥和运河有什么关系?从自然地理角度看,当时黄河北流经山东入海相对顺畅。但自元代贾鲁治黄,到明中期刘大夏筑太行堤,均奉行“北堵南疏”的治黄河方略,遏黄河南流侵泗夺淮入海。其中原因,元朝人讲得已经十分明白:“南方之地本高于北,河之南徙难而北徙易……议者虑河之北,则会通(河)之漕废。当筑堤起曹南迄嘉祥东西三百里以障遏之,不使之北。”之所以不让黄河北流,就是为了保全山东运河。相反,黄河一旦北流,漕路势必中断。明清时期,不少人反复申明这一观点。当然,黄河即便经山东入海,水灾也不可避免,但决口的频次、波及区域及惨烈程度都会有所降低。元明清三代黄河肆虐于淮泗流域,是治黄保漕政策的直接后果。

  因运河水资源控制引起的旱灾,有两个地区最为严重。一是会通河南部地区,导泉源入运,涓滴不使外流,农田灌溉遭严厉禁止。另一地区是卫河上游的辉县百泉一带,在这里,中央直接掌控水源分配权,在保证运河用水的情况下,只留少量泉水浇灌农田。

  运河沿线的植被蜕化与土壤沙碱化也很严重,清中期以后尤甚。建设运河闸坝、堵塞决口、修筑埽坝等工程对桩、埽等物料需求量大,运河沿线树木大量被砍伐。及至清中期,不仅林木砍伐殆尽,芦草、高粱秸秆也被征调为河工用料,造成农民燃料短缺,盗伐林木现象严重,植被根茎均被挖掘。日复一日,恶性循环,植被严重蜕化,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江北运河沿线土地沙化现象较为普遍,成因大概有二:一是河道决口处质量较重的沙砾迅速沉淀,形成沙压地。二是废弃的旧河道、河床成为淤沙地。南运河馆陶至德州间有不少运河决口形成的沙压地,河南、山东到苏北一带黄河泛滥形成的沙压地更多。北方运河沿线盐碱地分布十分广泛,运河切断了自然河道,引起区域水系紊乱,很多地方排水不畅,出现积水洼地,地下水矿化度升高,盐分积聚于土壤表面,形成盐碱地。黄淮河平原盐碱地的形成有多种原因,其中,运河造成的水系紊乱是重要原因之一。

  明清时期,运河沿线夫役佥派也是影响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运河夫役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常设夫役,如闸夫、坝夫、泉夫、湖夫、驿夫等,另一类是临时征派的夫役,如河工夫役、纤夫等。有些夫役名义上由政府雇募,但佣金微薄,劳动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农民不愿应募,地方官员则强行征派,运河沿线官府抓夫的记载比比皆是。农民不堪重负,只得流亡他乡,以致出现农田抛荒的现象。

  启示

  在传统社会中,运河工程的设计者们考虑的只是方便漕粮运输,关于运河产生的负面作用,设计者的关注不多,至于对农业生产的考量,提及者甚少。运河开挖后出现了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当政者也总是从维护运河交通的立场出发,一再申说农民牺牲的只是局部利益,保全漕运才是国家大局。地方官员偶尔流露出对农民的恻隐之心,中央政府都会劝告他们:漕运是国家头等大事,其他任何利益都必须服从它。

  研究明清运河与区域农业开发的关系,深层次上看是研究运河开挖和维护过程中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开挖运河是人类改造自然的重要活动,传统社会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开挖运河,大体是顺应地势,将湖泊沼泽连接起来,或对自然河道略加疏通,使之可以行船,自然环境的改变不大。元代以后在地势复杂的鲁西苏北开挖运河,渠化泗水,拦截汶水,截断济水及徒骇河、马颊河,逼迫黄河夺淮归海,在漕运里程缩短的同时,运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也在增大,水灾、旱灾、蝗灾、土壤沙碱化,造成了运河区域人们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

  中国历来以农业为立国之本,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防灾减灾,发展节水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古鉴今,人们需要关注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全面认真审视大型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的影响,以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京杭运河与明清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研究”负责人、聊城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作者: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