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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现就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锚定出成果、出人才,扎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

       选题以《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带*)。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所有申报课题均须在《课题指南》划定范围内拟定,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三、专项设置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社会治理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生态治理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党史史志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本次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3)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并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课题研究。(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5)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6)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五、申报纪律

       1.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凡在项目申请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和接受委托承担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或结项成果形式。

       六、成果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七、组织工作

       1.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2.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3.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4.申报系统于10月19日零时至11月6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书》与《课题论证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5.申报单位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的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一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六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6.申报单位于11月6日17时前完成线上审核,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楼401室、418室

       邮政编码:250002

       电话:0531-51775645,51775647

       电子邮箱:sdghb@shandong.cn

       附件:1.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书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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